優良審查人及優良論文表揚制度

為獎勵嚴謹審查本刊委審之論文的學者專家及投稿優質 論文於本刊之作者訂定本辦法。

﹙2001 年 9 月 3 日中華民國地球科學學會第五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 議決通過,並訂於 2002 年開始實施﹚

(1) 每年最多推選兩位優良審查人(可從缺),於年會中表 揚。提名作業由每學門主編各提名兩人,被提名人為過 去一年內曾任本刊委託之論文審查人。交由期刊召集人 及四學門主編所組成的評選委員會選出之。

(2) 每年最多選出三篇優良論文(可從缺),於年會中表揚 並頒發獎金一萬元給每篇得獎論文。提名作業為就地物/ 地質、大氣、海洋三個領域,分別由過去兩年內已刊登 之論文中,由各學門主編召集之審查委員會,於三領域 中分別各提兩篇。由本刊期刊召集人,邀請四位主編及 其他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選出之。